各相关人员: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相关通知,为确保2021年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允许考生本人对面试成绩申请一次复核(机考是系统自动打分,不存在差错所以不复核成绩)。申请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汇总表》(附件下载)并于2021年11月10日12时前向人事处(综合楼501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电子版),逾期将不予受理。人事处将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情况汇总后,报至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复核。
附件:1.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