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关于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及遴选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的通知

各系: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110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要求,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力量,切实提高我校心理健康工作水平,有效应对当前大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多发现状,决定建立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以下简称研究团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

(一)团队的职责

1. 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参与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的开发和授课工作;

3.协助学生工作处开展全校性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及活动;

4.协助学生工作处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辅导。

(二)团队的组成

团队由负责人1名、成员若干组成。

1.团队负责人职责

负责团队的组织与召集;负责在学生工作处领导下拟定团队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牵头团队配合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研室做好课程开发和授课工作;负责年度研究计划的制定。

2.成员的职责

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按照团队分工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根据需要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开发和授课工作;做好团队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团队任务。

(三)团队的工作保障

1.按团队工作计划每年提供不少于10000元的项目经费;

2.支持团队申报各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方向科研课题;

3.支持团队在各级学术期刊发表大学生心理健康方向科研论文;

4.支持团队申报各级示范案例、成果奖励;

5.支持团队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方向学术会议和相关培训;

6.为团队活动提供相应场地。

(四)团队的管理

1.团队实行聘期管理,聘期3年。团队成员由团队负责人根据团队具体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团队实行聘期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管理。聘期考核目标与年度考核目标以任务书形式体现。未能通过考核的,学生工作处将重新遴选团队负责人。

二、团队遴选

(一)团队负责人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及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精神,治学态度严谨。

2.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具有较为丰富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经验。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指导、组织和管理团队人员的能力。

5.近三年来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厅局级以上课题1项或作为第一申报人获得省级以上案例成果类三等奖以上。

(二)团队成员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及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精神,治学态度严谨。

2.专职从事学生工作,具有一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经验。

(三)遴选程序

1.个人提交材料: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负责人申请表》(见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研究团队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时间截止12月10日;

2.学生工作处审核确定:学生工作处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名单。

3.签订任务书:学生工作处与通过遴选的团队负责人和团队签订任务书。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宇 王雅丽

    电 话:7815796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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