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内二级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转型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河环党字〔2021〕8号),进一步深化我校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全面均衡开展德智体美劳五育协同育人,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立项数量

立足我校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教务处制定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指南》(附件1),包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35项左右,包括5个研究类别,其中,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研究项目拟立项10项左右,其余4个研究类别每个类别立项不少于2项。

2、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年度拟立项建设重点研究项10项左右,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参考立项评审结果的基础上确定,原则上每个研究类别至少有一个重点建设项目。

3、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本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立青年教师项目5左右35岁以下教师可以申报。

(二)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为加强我校教学改革建设力度,2021年设置一流本科课程、示范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3类教学改革建设项目,拟立项30项左右。

二、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教师项目可放宽职称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项目,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校级类教改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类教改项目;承担教改项目结题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校级同类教改项目。

(四)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工程认证、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为研究对象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在职的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

(五)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重复性关联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三、立项评审

(一)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如下程序组织立项评审:

1.教学单位初评

1)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对本教学单位教师提交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研究项目单独评议推荐,单独排序。青年教师教改项目各系限额推荐1项。

2)将拟推荐项目排序提交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系部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3)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系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排序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并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汇总后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各教学单位报教务处的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最高不超过10项不包含青年教师教改项目,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研究项目最高不超过5项。

2.学校复评

1)入围项目数确定

教务处按照各教学单位推荐顺序选择35项左右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2项左右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研究项目进入学校复评环节。各教学单位入围项目数(X)按照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数(N)占全校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总数(M)的比例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X=3512)*(N/M),X四舍五入取整。教学管理部门和教辅机构申报项目入围学校复评项目数量视申报数量及质量确定,不超过教学机构入围总数的15%。

各系部推荐的青年教师教改项目直接进入学校层面评审。

2)评审与立项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立项限额确定立项项目名单,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发文公布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如教育厅组织2021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学校将以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确定的项目排序为依据进行推荐,不再单独组织评审。

(二)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1.教学单位初评

教学改革建设项目采取系部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系部每个类别申报名额不超过1项,但8个教学系可额外再获得1个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报名额,且该项目的类别只可在一流本科课程和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选择。拟推荐项目经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在系部内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报教务处。

2.学校复评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学校发文公布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

(一)研究期限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建设周期暂定2年,也可视项目具体建设需要确定

(二)中期检查

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对于未达到中期建设目标的项目,撤销立项。项目所在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项验收

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应突出成果导向和应用前景,申报书要明确研究或建设成果的目标,学校将依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56号)中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验收结题时间预计在每年的3至5月,由学校发文通知。

(四)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实行动态管理,按进展分阶段拨款,实行后资助方式。中期检查后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一般为总经费的 50%),验收合格(以相应的书面报告为凭)后按实际支出拨付剩余经费,但不得超过立项时设定的项目计划资助额度。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建设项目按0.5万元/项、一般项目按0.3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0.2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

3.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中的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和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按照0.6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学校将协调相关网络平台资源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给予0.6万元/项启动经费,后续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需追加经费。

5.经费预算支出范围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56号)关于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11月24日前,申报人将填写好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和教辅机构申报人直接将上述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11月28日前,各教学单位(部门)完成初评各环节工作,将《XXX系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排序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并将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发送到350755757@qq.com。

(三)12月上旬,学校完成学校复评各环节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7523168

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与建设指南

附件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3: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

附件4:XXX系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排序表

附件5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6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

附件7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示范课程立项申报表

附件8: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师学期授课计划

附件9:实验(训、践)项目指导书、讨论课案例示例

附件10:XXX系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申报推荐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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