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48号)(附件1)要求,学校现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达标创优评审推荐名额及范围
(一)名额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省级达标备案基层教学组织13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3个。
(二)范围
我校基层教学组织范围为各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43个教研室。
二、系部自评
(一)自评组织
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在此基础上,根据《河北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试行)》,组织规范化达标自评工作,自评范围要包含所有基层教学组织,各基层教学组织均须填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并按达标备案表中条目内容建立详实的达标佐证档案备查。
达标自评分60分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填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达标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基层教学组织可申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填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每个教学单位本年度申报“优秀”的基层教学组织数量不超过1个。
(二)材料提交
10月6日17:00前,各教学单位将《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综合办公楼202),电子版发送至350755757@qq.com,纸质版须在材料封面加盖系部公章及主任签字。
三、学校推荐遴选
在系部自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依据各系申报材料按照省达标备案及优秀推荐名额进行遴选,遴选过程中,将根据工作需要调取各基层教学组织达标自评佐证档案。遴选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四、工作要求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到2024年,力争全省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各系本次教学组织达标自评工作必须做到全覆盖,在全面摸清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全面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规划,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到2024年本单位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本次省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工作,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同时,今后学校将积极构建正向激励机制,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中工作中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给予政策倾斜。
工作联系人:陈顺通 联系电话:03357523168
附件: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评价指标(试行)
3.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
4.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
5.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
6.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