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科普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

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科普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16号)的相关要求,组织河北省2023年度国家自然资源科普基地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方式和名额

具有鲜明的自然资源行业科普特色,我省已命名的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及符合条件的其他场馆均可申报。

本次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推荐科普基地,河北省共有5个科普基地推荐名额。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可推荐1个科普基地;省林业和草原局可推荐3个科普基地;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可推荐3个科普基地;省煤田地质局可推荐2个科普基地;厅属有关事业单位可推荐1个科普基地。

为避免各单位重复申报,本次除向部推荐的6个科普基地外,再遴选出不超过10个科普基地,报经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批准,命名为河北省自然资源科普基地,统一按照《河北省自然资源科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各内设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拟申报科普基地填写申报书(附件2),提供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9份,与申报材料光盘(含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关附件、PPT汇报材料、科普活动视频)于5月28日前提交至科研处。

具体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张老师




科研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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