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现组织开展拟参评2022年度职称评审资格人员的摸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范围
2022年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标准
《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和《河北环境工程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河环院字〔2020〕87号)。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
1.拟申报参评职称评审人员对照申报系列、类型的基本条件,认真填写《2022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摸底表》,向本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2.拟申报辅导员系列人员向学生处提出申请。
3.拟申报非教学系列人员向人事处提出申请。
(二)部门(单位)审核
各部门(单位)成立申报资格初审小组,对拟申报人员符合标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将符合资格人员情况统计上报人事处。
四、工作要求
1.职称评审事关学校发展和教师切身利益,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传达到每位教师,严格把好资格初审关。
2.此次摸底情况将作为2022年职称评审指标数分配的重要依据。
3.拟申报人员在提交《2022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摸底表》时,需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部门审核人员需要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4.由于河北省2022年职称评审正式通知尚未发布,因此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时间暂时按2021年河北省职称材料认定规定的时间,即:2022年7月31日。
5.各部门(单位)汇总后,请于2022年7月10日11:00前将摸底相关表格(含电子版)报送至行政楼501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335-7815768(6768)
电子邮箱:emccrsc@hebuee.edu.cn
附件:
1.2022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
2.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摸底表;
3.《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
4.《关于印发<进一步明确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
学校职改办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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