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校内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转型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培育高层次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教师应立足我校当前教育教学工作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教学工作实践,从“大思政课”建设、教学综合改革、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建设四个方面开展本年度教改研究选题工作。

(一)“大思政课”建设研究专项

本类项目以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指引,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思政建设研究工作。主要围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内容拓展、实践教学工作体系建设,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评价体系创新等开展研究;围绕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健全课程思政内容体系、教学体系、专业体系、培养体系、研究体系、评价体系等开展研究。

(二)教学综合改革研究项目

本类项目应侧重于从学校、系部和专业发展的战略高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共性问题和瓶颈性问题,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政策建议,开展实践探索。立项重点范围包括: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建设、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五育并举”育人模式研究、应用型课程体系建设、专业生态环境教育特色培育及建设机制研究;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专业工程认证、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校企共建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建设;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探索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加强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

(三)创新创业教育研究项目

本类选题侧重于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建设水平。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冀教高 〔2021〕3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工程的通知》精神,围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的内涵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模式改革等领域开展研究,着力破解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改革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研究,探索相关课程教学内容优化、课程教学方式方法革新,建立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评价系统;开展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分层培养实践研究。

(四)实践教学建设研究项目

本类选题侧重于改革和完善现有实践教学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主要围绕专业实践(实验)教学内容改革、公共(基础)实验教学平台(中心)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优化、实训基地建设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障提升、校企协同实习实训机制探索等方面开展研究。

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鲜明特色,较高研究价值,能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改革实践的项目以及突出学科专业优势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项目,也可申请立项。

二、项目类别与立项数量

(一)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5项左右,其中,“大思政课”建设研究项目拟立项6项左右,其余3个研究类别原则每个类别立项上不少于2项。

(二)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本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立青年教师项目5项左右,35岁以下教师可以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与成员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在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教师项目可放宽职称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教改研究项目,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教改项目;

(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报该类教改项目;三年内出现所主持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建设期内未通过学校验收的教师,本次不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四)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工程认证、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为研究对象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在职的系部主任或教研室主任。

四、立项评审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如下程序组织立项评审:

(一)教学单位初评

1、教学单位成立评审小组,依据《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附件3)对本教学单位教师提交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评审推荐,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大思政课”建设研究项目单独评议推荐,单独排序。青年教师教改项目各系限额推荐1项。

2、将拟推荐项目排序提交教学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系部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3、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系部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排序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并将《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汇总后一起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学校复评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评审,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有较大重复性关联的申请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学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立项限额确定立项项目名单,报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发文公布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学校将以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遴选确定的项目排序为依据进行推荐,不再单独组织评审。

五、项目管理与经费

(一)研究期限

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2、为保持项目研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项目研究过程中应保持项目研究团队稳定,如确需变更,需在立项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且研究团队变更率不能超过团队总人数的40%。

(二)中期检查

学校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加强研究过程的管理与督促,对于未达到中期建设目标的项目,撤销立项。项目所在部门应创造条件,为研究项目提供便利与支持,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结项验收

学校将依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56号)中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检查课题完成情况:

1、形成高质量的项目研究报告及支撑成果。项目组完成申报书中规定的各项研究任务达成预期成果后形成项目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与申报书中的项目实施方案高度契合,并有相应成果对报告形成强力支撑。

2、应至少发表1篇论文成果。项目组成员应在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一篇根据本项目研究成果形成的高水平论文,论文应明确标注“河北环境工程学院XX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编号:XXXX)”,且一篇论文只能标注一个课题编号。

(四)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实行动态管理,按进展分阶段拨款,实行后资助方式。中期检查后拨付首批研究经费(一般为总经费的 50%),验收合格(以相应的书面报告为凭)后按实际支出拨付剩余经费,但不得超过立项时设定的项目计划资助额度。

2.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0.4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青年教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0.2万元/项给予经费支持。

3.经费预算支出范围按照《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河环院字〔2020〕56号)关于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一)12月18日前,申报人将填写好的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和教辅机构申报人直接将上述申报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12月22日前,各教学单位(部门)完成初评各环节工作,将《XXX系部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排序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并将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发送到350755757@qq.com。

(三)12月31日前,教务处完成学校复评各环节工作。

联系人:陈顺通 联系电话:7523168

附件1: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分指标

附件3:XXX系部2022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排序表

教务处

202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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